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法修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订草度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开征风险管理、求意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见完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善审慎监底线。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体系协调统一 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聚焦突出问题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功能监管、共8章214条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弥补监管短板 、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 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强化公司治理 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完善制度机制,提高罚款幅度。穿透式监管 、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
